各企业、实训中心、研究所:
为更好履行财务核算及监督职能,便于各企业高效、准确做好财务报销工作,根据《产业公司财务报账制度》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报账流程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各单位个人借款签批流程:借款人→公司经理→产业财务经理(借款金额超过5万元)→产业中心主任(产业财务按照“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原则履行付款)
2、各单位以付款申请单付款签批流程:申请人→公司经理→产业财务经理→产业中心主任
3、各单位费用报销签批流程:经办人→公司经理→产业财务经理→产业中心主任
4、各单位差旅费报销签批流程:出差人→产业财务会计审核→公司经理→产业中心主任
各单位购买固定资产时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产业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产业财务不予报销。
本通知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潍坊山科鲁纺企业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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