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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集团各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通知(鲁崇德办字[2014]10号)

2016年08月29日 17:33  点击:[]

集团所属企业:

为加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经集团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至30日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现就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学院及崇德集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为目标,以落实《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通过认真全面的清查工作,使集团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真正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

二、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包括集团所有公司、研究所、实训中心。清查的资产包括上述单位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及学院投入未入公司账务但由各单位占用和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分各公司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在自查阶段,集团财务部将账面固定资产明细表提供给各公司,由各公司按照《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通过采取账卡核对和实地盘点等办法,组织力量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于7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清查结果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集团财处部。

(二)整改阶段(7月6日至7月15日)。各公司对在自查阶段发现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能由各公司自行整改的,要落实责任,立即进行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由固定资产所有单位严格按照《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7月20日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将需办理(含补办)报批(备案)手续的申请报集团财务部。各公司对此前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存在的已增加(包括新建、购进、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和已处置(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等)的固定资产手续不完备的,必须在此次清查整顿中全部按规定补齐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自查工作结束后,集团财务部根据各公司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对所有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清查。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公司要高度重视这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公司在工作中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要重点清查账、卡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要重点清查账账不符、账卡不符、账物不符的问题,通过集中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三要重点清查已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应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而没有办理的问题,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全、补齐相关手续,使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合规;四要重点清查出售出借的现象,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各公司要结合实际,选准清查固定资产的重点,全面推动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三)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公司要严格执行《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清查,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落实的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已清查过的问题再次发生的现象,实现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保证集团所有公司集中清查固定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公司要加强情况沟通,搞好情况反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集团财务部沟通。

山东崇德投资集团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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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集团各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通知(鲁崇德办字[2014]10号)
2016年08月29日 17:33     (点击: )

集团所属企业:

为加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经集团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至30日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现就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学院及崇德集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为目标,以落实《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通过认真全面的清查工作,使集团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真正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

二、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包括集团所有公司、研究所、实训中心。清查的资产包括上述单位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及学院投入未入公司账务但由各单位占用和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分各公司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在自查阶段,集团财务部将账面固定资产明细表提供给各公司,由各公司按照《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通过采取账卡核对和实地盘点等办法,组织力量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于7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清查结果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集团财处部。

(二)整改阶段(7月6日至7月15日)。各公司对在自查阶段发现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能由各公司自行整改的,要落实责任,立即进行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由固定资产所有单位严格按照《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7月20日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将需办理(含补办)报批(备案)手续的申请报集团财务部。各公司对此前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存在的已增加(包括新建、购进、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和已处置(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等)的固定资产手续不完备的,必须在此次清查整顿中全部按规定补齐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自查工作结束后,集团财务部根据各公司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对所有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清查。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公司要高度重视这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公司在工作中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要重点清查账、卡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要重点清查账账不符、账卡不符、账物不符的问题,通过集中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三要重点清查已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应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而没有办理的问题,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全、补齐相关手续,使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合规;四要重点清查出售出借的现象,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各公司要结合实际,选准清查固定资产的重点,全面推动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三)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公司要严格执行《产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清查,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落实的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已清查过的问题再次发生的现象,实现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保证集团所有公司集中清查固定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公司要加强情况沟通,搞好情况反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集团财务部沟通。

山东崇德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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