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8号)及我院创新创业工作实际要求,经研究,拟调整充实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面向全院和社会各界征集遴选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已入选第一批创新创业导师的不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类型
导师类型分为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学科专业导师三类,每位教师限报其中一类。
二、申报名额
本次征集遴选导师数量为35名。各部门可申报3名,其中,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学科专业导师各1名。应尽可能涵盖不同学科、专业、类别。鼓励各部门从所属行业、知名专家、技能大师、合作企业内选拔创业教育导师。我们将根据申报条件进行遴选并最终确定导师人选。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
2.有奉献精神,愿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付出时间和精力。
3.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4.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科长及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类型条件
1.创新教育导师,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获发明专利授权或科技奖励,发表专业领域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等;有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经验。
2.创业教育导师,须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有指导大学生创业活动经验。
3.学科专业导师,须有一定学科理论水平或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取得重要技术研发成果。有较强专业教学能力,在同类学科专业中,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
四、导师工作职责
(一)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
(二)参加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加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遴选或评审活动。
(四)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宣讲和师资培训活动。
(五)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活动。
(六)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调研活动。
(七)完成委托办理的其他任务。
五、导师管理
(一)导师聘任。入选导师聘期2年,由学院颁发聘任证书。
(二)导师管理。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更新,由各部门提出增补、变动意见,期满通过考核者续聘。
(三)导师共享。导师信息除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外,其余信息公开,供创业团队查询使用。
(四)参加全省导师库建设。学院将从本次入选学院导师库中遴选优秀导师推荐申报全省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才库。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申报主体为各部门,由部门择优申报,可以是在职教师,也可以是离退休教师或校外聘任导师。鼓励校外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积极参与。
(二)申报流程。
各部门于5月1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产业管理处(创新创业中心)于文明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产业管理处(创新创业中心)于文明
联系电话:13371099166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